為方便受助機構在這前所未有的疫情下應付推行計劃上的實際困難,禁毒基金會秘書處自2020年5月21日起接受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的禁毒基金一般撥款計劃下項目提出修訂的申請,該修訂須屬於三項指定範疇其中一項(或多於一項)。考慮到疫情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其對社會活動構成的潛在阻礙,提出以上修訂申請的截止日期已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即申請最遲須於該日期送達秘書處)。
受助機構可利用隨附的申請表格及適用的表1至表4提交申請。如有查詢,請聯絡批准信所載禁毒基金會秘書處的相關職員。
申請表格(只有英文本)
表1至表4(只有英文本)
類別
|
表
|
作出影響整體成果/成效指標的修訂,而申請人須闡明其已經或將會採取緩減有關影響的切實行動 |
表1
表2
|
在個別開支項目之間作出修訂,但不得超過獲批撥款總額50%和不得涉及從個人薪酬調動撥款至其他開支項目 |
表3
|
作出涉及償付計劃開支的修訂,而有關計劃開支是活動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取消後必然招致的 |
表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