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和執法
- 關於毒品的法例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任何人非法經營、藏有、進口、出口、供應和製造受管制的危險藥物,均屬刑事罪行。相關的主要罪行如下:
罪行 | 最高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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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運或製造危險藥物 | 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
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的物質 | 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
非法管有危險藥物而非作販運用途,或服用危險藥物 | 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
此外,《化學品管制條例》(第145章)對可用作製造毒品的前體化學品作出管制。違例者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5年和罰款100 萬元。
《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就追查、沒收和追討販毒得益作出規定,對付清洗販毒得益活動。清洗販毒得益,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有關的販毒得益亦可予充公。
- 執法行動
警方和海關人員全力執行法紀,打擊毒品活動。
在2022年,警方和海關共檢獲約66 300公斤毒品,其中幾種主要毒品的檢獲量如下:
毒品 | 數量 |
---|---|
海洛英 | 327公斤 |
氯胺酮(「K仔」) | 838公斤 |
甲基安非他明(「冰毒」) | 1 796公斤 |
可卡因 | 2 271公斤 |
大麻(包括大麻草、大麻植物及大麻樹脂) | 2 673公斤 |
「搖頭丸」類藥片 | 28 491粒 |
在2022年,因觸犯毒品罪行而被捕的人數如下:
毒品罪行種類 | 被捕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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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毒品罪行 (包括嚴重及輕微毒品罪行) |
4 005人 |
嚴重毒品罪行 (例如製毒、販毒或管有大量毒品等) |
2 075人 |
輕微毒品罪行 (例如管有小量危險藥物供個人吸食) |
1 930人 |
- 舉報罪行
如你懷疑任何人士販運毒品,或任何處所被利用作製毒用途,請致電
香港警務處 | 警察毒品舉報熱線:2527 1234 |
香港海關 | 2545 6182 |
舉報非法售賣藥物/毒品,請電
衞生署 | 2572 2068 |
一切舉報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