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毒品」

「太空油毒品」

「太空油毒品」

政府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四日将依托咪酯及其三种类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和异丙帕酯)列为毒品。


在《危险药物条例》的严格管制下,贩运及非法制造有关毒品,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在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的情况下管有和服用这些毒品,则最高可被判监禁七年及罚款100万元。


政府已将「太空油」重新命名为「太空油毒品」,以明确告知公众其作为毒品的毒性和祸害。 「太空油毒品」会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包括令人上瘾、失忆、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大家「勿堕『太空油毒品』陷阱!」

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