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和执法
- 关于毒品的法例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任何人非法经营、藏有、进口、出口、供应和製造受管制的危险药物,均属刑事罪行。相关的主要罪行如下:
罪行 | 最高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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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或製造危险药物 | 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 |
贩运看来是危险药物的物质 | 罚款50万元及监禁7年 |
非法管有危险药物而非作贩运用途,或服用危险药物 | 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 |
此外,《化学品管制条例》(第145章)对可用作製造毒品的前体化学品作出管制。违例者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5年和罚款100 万元。
《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第405章)就追查、没收和追讨贩毒得益作出规定,对付清洗贩毒得益活动。清洗贩毒得益,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有关的贩毒得益亦可予充公。
- 执法行动
警方和海关人员全力执行法纪,打击毒品活动。
在2022年,警方和海关共检获约66 300公斤毒品,其中几种主要毒品的检获量如下:
毒品 | 数量 |
---|---|
海洛英 | 327公斤 |
氯胺酮(「K仔」) | 838公斤 |
甲基安非他明(「冰毒」) | 1 796公斤 |
可卡因 | 2 271公斤 |
大麻(包括大麻草、大麻植物及大麻树脂) | 2 673公斤 |
「摇头丸」类药片 | 28 491粒 |
在2022年,因触犯毒品罪行而被捕的人数如下:
毒品罪行种类 | 被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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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毒品罪行 (包括严重及轻微毒品罪行) |
4 005人 |
严重毒品罪行 (例如製毒、贩毒或管有大量毒品等) |
2 075人 |
轻微毒品罪行 (例如管有小量危险药物供个人吸食) |
1 930人 |
- 举报罪行
如你怀疑任何人士贩运毒品,或任何处所被利用作製毒用途,请致电
香港警务处 | 警察毒品举报热线:2527 1234 |
香港海关 | 2545 6182 |
举报非法售卖药物/毒品,请电
衞生署 | 2572 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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